今天给各位分享中国环境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国环境标识的意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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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境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企业在产品外掘拆散包装上或宣传广告中使用判氏中国环境标志时,应同时注明认证证书号”。因此,企业应该在获证产品上标注环境标志及认证证书编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证书编号具有唯一性,需求方通过证书编号就可以在环境保护部数据中心查询产品获证的真伪性。所以,倡导和鼓励获证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环境标志的同时,注明认证证书编号,既符合信息公开的原则,又让“李鬼”豪无藏身之地,实际上是一御老举多得的好事情。
这个是不可以的,如果被发证机构在市场上抽查到会被吊销证书的。而且要处以罚款。
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和清性标志,它作为官方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唤野前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正是由于这种证明性标志,使得消费者易于了解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对自身健康无害,便于消费者进行绿色选购。而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可以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业结构,采用脊知清洁生产工艺,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最终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的使用管理,保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正确使用,维护环境标志产品的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认证证书是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要求的法定性凭证。第三条 环境标志是环境标志产品的专用认证标志。第四条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认证委员会)对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并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批准产品认证合格的企业使用环境标志。第二章 认证证书管理第五条 产品认证合格的企业,在公告发布后两个月内,到认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环境标志使用合同,领取认证证书并缴纳环境标志批准费(使用费)。第六条 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使用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愿继续认证的企业应在有效期终止前三个月重新提出申请;不重新认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第七条 认证证书超过有效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企业重新申请认证时侍誉,其申请、认证程序与初次申请认证程序相同。第八条 认证证书封面为浅墨绿色,中间有金色的环境标志图形,证书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证书编号、使用年限、依据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第九条 认证证书由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制作并统一编号。第十条 认证证书有中、英文两种文本时,以中文文本为准。第三章 环境标志管理第十一条 生产环境标志产品的企业应在环境标志产品及包装物上使用统一的环境标志。生产环境标志产品(如低值易耗产品)有特殊印制要求的企业,经认证委员会秘书处批准,可在环境标志使用合同中增加特殊条款,允许企业交纳环境标志使用费后,在产品上自行印制环境标志。第十二条 环境标志使用合同有效期内,企业应及时申报环境标志产品的尺寸和使用环境标志的数量,以及在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广告宣传中使用环境标志图形的要求,遵守认证委员会秘书处对环境标志尺寸、数量和使用要求的批准意见。第十三条 认证委员会秘书处逐月将认证产品企业和环境标志产品名称、类型和使用数量报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标志管理办公室,并通报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标志管理办公室。第十四条 生产环境标志产品的企业不得私自仿制秘书处统一制作的环境标志,不得搜档转让、出售环境标志,不得将环境标志使用于没有取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中,不得拒绝在产品上使用统一的环境标志,如有违犯,认证委员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用、撤销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资格的处罚。第十五条 从事环境标志使用审核、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由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建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资格、收回聘书、停止从事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或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的更换、暂停使用、撤销分别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世谈乱原《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自行废止。
根据《中国环境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若企业擅自盗用、冒用或超范围使用中国环境标志的,猛脊第十三条有明文规定:
十三、认证机构对违反本办法使用中国环境标志的,视情况对违规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采取下列措施:
1、责令停止违规行为。
2、公布衡雹侵权单位名单及产品名称、类别。
咐知帆3、采取其他相关的法律措施。
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绿色食品的概念:
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特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由于与生命、资源、环境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 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能给人们带来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将其定名为"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严格地讲,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发展绿色食品,从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入手,以开发无污染食品为突破口,将卖樱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增进人们健康紧密地结合起来,促成环境、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绿色食品特定的生产方式是指按照标准生产、加工;对产品实施全程质量控制;依法对产品实行标志管理。
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绿色食品的优质特性不仅包括产品的外表包装水平高,而且还包括内在质量水准高;产品的内在质量又包括两方面:一是内在品质优良,二是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高。
为了保证绿色食品产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特性,开发绿色食品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质量标准体系。绿色食品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包装标准、储藏和运输标准以及其它相关标准,它们构成了绿色食品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
绿色食品的特征:
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有三个显著特征:
(一) 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绿色食品生产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入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子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
(二) 对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绿色食品生产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通过产前环节的环境监测和原料检测;产中环节具体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的落实,以及产后环节产品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储藏、销售控制,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
(三)对产品依法实行标志管理。绿色食丛没品标志管理的手段包括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技术手段是指按照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对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进行认证,只有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企业和产品才能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法律手段是指对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和产品实行商标管理。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绿色十环标志
一、实施环境标志是市场经济下现代环境管理的补充与完善
环境问题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也只有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得到解决。人们在探索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中,从实践中逐步认识到,仅仅对污染进行末端治理是不够的,应该从生产全过程进行预防,并且要让广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环境标志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产生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消费者都在用自己对商品的选择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做出对环境保护的贡献;每个企业家也都根据环境要求,研究如何冲破贸易壁垒,提高产品竞争力。吸取国外对环境友好产品授予环境标志的经渗配纳验,国家环保总局积极倡导并具体组织了中国环境标志制度的开创与建立工作。
环境标志是一种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业结构,采用清洁工艺,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形成改善环境质量的规模效应,最终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
环境标志国外有的称为生态标签、蓝色天使、环境选择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将其称为环境标志。它起源于70年代末的欧洲。1978年,德国首先实施了环境标志,至今他们已对100多类4000多种产品颁发了环境标志。目前国际上已有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以及我国的台湾省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环境标志,环境标志在全球范围内已成为防止贸易壁垒、推动公众参与的有力工具。
二、中国环境标志是绿色产品的权威认证
1994年5月17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成立。它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11个部委的代表和知名专家组成的国家最高规格的认证委员会,其常设机构—认证委员会秘书处是经国家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代表国家对绿色产品进行权威认证,并授予产品环境标志的唯一机构。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由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技术专家现场检查,行业权威检测机构检验产品,最终由技术委员会综合评定。严格的认证程序,与国际接轨。
中国环境标志要求认证企业建立融ISO9000、ISO14000和产品认证为一体的保障体系。同时,对认证企业实施严格的年检制度,确保认证产品持续达标,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环境标志认证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中国环境标志立足于整体推进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标准,把生命周期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环境管理的现代意识和清洁生产技术融入产品环境标志认证,推动环境友好产品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开拓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
三、中国环境标志推动可持续消费
履行国际条约,保护臭氧层。中国环境标志为了推进《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实施,大力宣传“要制冷,也要保护臭氧层”的观点,先后有28家企业生产的家用制冷器具通过了认证,也是这28家,向公众最先展示了标志。
积极配合国家“三河三湖”治理,向公众宣传“要洗衣粉使用价值,也要洗衣粉环境效益”的观点,20 余家洗衣粉企业生产的无磷洗衣粉获得环境标志,为国家在太湖等水域实施禁磷措施提供了多项技术储备和多个备选产品。
在治理白色污染问题上,针对塑料等一次性用品造成的白色污染,环境标志提出“少用一点,回收一点,替代一点,降解一点”的综合治理观点,吸纳了植物纤维制品、纸制品、可降解材料制品等多类型产品认证环境标志,推行以回收为基点的治理白色污染战略。
中国环境标志推出生态纺织品、计算机等认证产品技术要求。其中,生态纺织品采用了国际最为权威的Oko——Tex100标准,计算机等同转化了国际最为严格的Too99标准和欧洲之花标准,为环境标志的国际互认打下基础。
为减轻装饰装修材料对居室环境的污染,中国环境标志先后制定和修改了水性涂料、建筑陶瓷、家具等11项环境标志产品要求,对推动行业产品的绿色进程起到积极作用,为2002年国家十项强制标准的逝世在技术上奠定了基础,使市场上环保建材有了明确的国家强制标准低限准入、环境标志标准高限推荐的评价标准。
四、中国环境标志与时俱进、前景无限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将环境认证资源进行整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与环认委、环注委、中国环科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共同组成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形成以生命周期评价为基础,一手抓体系、一手抓产品的新的认证平台。国家环保总局领导要求环境认证要为国家环境管理服务,为消除贸易壁垒、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服务,为建设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服务。
中国环境标志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严格的认证标准、完善的保障体系、严谨的认证检验程序,确保环境标志认证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大力开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对外贸易、保护环境质量的新产品认证种类,扩大影响,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环境标志、更多的消费者选择环境标志;以国际环境标志标准规范和提高中国环境标志,加快国际环境标志认证机构互认工作,打破绿色贸易壁垒,促进我国产品出口创汇。
中国环境标志历经九年,十环环境标志已成为公认的绿色产品权威认证标志,形成了600亿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为提高人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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