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中国环境标志在哪里申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国环境标志logo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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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事实应该列举在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时需提供的材料,不少于5项。
清单如下
环境标志认证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序号
材料清单
1
《中国环境标志初次/再认证申请书》
2
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旁雹本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局批复、“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若无验收可用守法证明替代)。03年以前建厂的老工厂无上述二文件的可用手渣守法证明替代。
5
环境监测报告(废气/废水/噪声)(带CMA标识)(对于开不出守法证明的03年以前的企业,环境监测报告需由官方检测机构出具,并将国家或地方的三废排放标准,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6
产品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印刷行业可不提供)
7
执行的质量标准
8
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带CMA标毕启悄识)
9
企业组织机构图
10
申请认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1
厂区平面图(简图)
12
许可证复印件(根据行业要求提供)
13
合格供应商名录
14
申请认证产品产量统计表
15
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要素与企业管理文件对应表。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文件及该体系文件运行的相关记录(体系需运行三个月以上),由专业指导老师现场建立并培训。
中国环境标志图形如图:
中国环境标志(俗称“十环”),图形由中心的青山、绿水、太阳及周围的十个环组成。图形的中心结构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的十茄滚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紧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同时十个环的“环”字与环境的“环”同字,其寓意为“全民联和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扩展资料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初次认证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给我们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我们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会对文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发放《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如果材料提交不全,就取得不了受理的资格,更谈不上签合同缴费了。
这一点请申请认证的企业和十环认证咨询辅导机构的工作人员给以足够重视,以免因此影响进度),申请认证的企业根据《受理通知书》来与我中心签订合同。
2、我们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全额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3、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的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4、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颤拦余写环境标志产品综衡漏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5、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6、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7、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环境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环境标志认证
十环认证是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俗称,中国环境标志的图形由中心的青山、绿水信隐、太阳及周围的十个环组成。图形的中心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的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紧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整个标志寓意为“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十环标志(中国环境标志)是标示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一种“证明性商标”。它表明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符合特定的环保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能源等环境优势。
申请十环认证需要准备资料如下:
1)有效营业执照
2)企业盯清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者五证合一的企业只用提供统一格式的营业执照副本)
3)商标注册或商标授权使用说明
4)受理期间商标合法使用承诺书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三废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7)三同时验收报告
8)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第三方)
9)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国标、行标或企标)
10)产品彩色照片
11)工艺流程图或产品滑则厅配比表
12)企业组织架构图
13)企业厂区平面图
14)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
15)环境标志保障体系文件
16)认证产品半年内产量统计表
17)主要原辅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录(需要明确生产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的使用管理,保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正确使用,维护环境标志产品的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认证证书是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要求的法定性凭证。第三条 环境标志是环境标志产品的专用认证标志。第四条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认证委员会)对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并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批准产品认证合格的企业使用环境标志。第二章 认证证书管理第五条 产品认证合格的企业,在公告发布后两个月内,到认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环境标志使用合同,领取认证证书并缴纳环境标志批准费(使用费)。第六条 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使用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愿继续认证的企业应在有效期终止前三个月重新提出申请;不重新认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第七条 认证证书超过有效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企业重新申请认证时侍誉,其申请、认证程序与初次申请认证程序相同。第八条 认证证书封面为浅墨绿色,中间有金色的环境标志图形,证书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证书编号、使用年限、依据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第九条 认证证书由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制作并统一编号。第十条 认证证书有中、英文两种文本时,以中文文本为准。第三章 环境标志管理第十一条 生产环境标志产品的企业应在环境标志产品及包装物上使用统一的环境标志。生产环境标志产品(如低值易耗产品)有特殊印制要求的企业,经认证委员会秘书处批准,可在环境标志使用合同中增加特殊条款,允许企业交纳环境标志使用费后,在产品上自行印制环境标志。第十二条 环境标志使用合同有效期内,企业应及时申报环境标志产品的尺寸和使用环境标志的数量,以及在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广告宣传中使用环境标志图形的要求,遵守认证委员会秘书处对环境标志尺寸、数量和使用要求的批准意见。第十三条 认证委员会秘书处逐月将认证产品企业和环境标志产品名称、类型和使用数量报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标志管理办公室,并通报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标志管理办公室。第十四条 生产环境标志产品的企业不得私自仿制秘书处统一制作的环境标志,不得搜档转让、出售环境标志,不得将环境标志使用于没有取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中,不得拒绝在产品上使用统一的环境标志,如有违犯,认证委员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用、撤销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资格的处罚。第十五条 从事环境标志使用审核、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由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建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资格、收回聘书、停止从事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或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的更换、暂停使用、撤销分别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世谈乱原《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自行废止。
十环在环境保护部数据中心的相关网站查询。十环标志,中国环境标志是标示在产品或饥明稿其包装上的一种证明性商标。它表明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槐丛符合特定的环保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能源等环境优势。烂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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